广西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汽车起重机(130t、260t)租赁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
公示开始时间:2023年10月9日上午8时
公示结束时间:2023年10月11日下午17时
一、项目概况
(二)采购人:广西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
(三)采购方式:单一来源采购
(四)项目概况:因龙城一分部项目施工需要,对汽车起重机租赁服务进行采购。
二、采购内容
序号 |
租赁设备名称 |
规格型号 |
设备数量(台) |
租赁时间(月) |
备注 |
1 |
汽车起重机 |
130t |
2 |
3 |
|
2 |
汽车起重机 |
260t |
4 |
3 |
|
三、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及采购对象
(一)单一来源采购理由
1.采购内容:汽车起重机(130t、260t)租赁服务采购
2.工程院设备管理服务中心分别于2023年9月15日、9月27日于1688网站发布汽车起重机(130t、260t)租赁服务采购询价单,二次发布询价单接受供应商报名响应期间,仅有广西万成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报名响应。报名供应商均不足三家,两次公开采购都已流标。
综上,根据《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》第十六条第(十一)款第5条,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。
(二)单一来源采购对象
序号 |
采购内容 |
采购对象 |
备注 |
1 |
汽车起重机(130t、260t)租赁服务采购 |
广西万成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|
|
四、发布公示的媒介
公示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(https://ebidding.bgigc.com/)上发布。
五、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
(一)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
受理机构:广西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
递交地址: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广西路桥集团总部主楼11楼设备管理服务中心1112室
联系人:李先生
联系电话:0771-2569963
电子邮箱:437292023@qq.com
(二)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
1.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、异议对象、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、相关请求及主张、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。
2.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;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,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,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。
3.各报价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,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,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;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,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,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。
(三)失信行为的处罚
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、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,将按《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》《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设备材料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》予以处理。
六、监督部门
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,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,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。
监督机构名称: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
监督机构联系电话:0771-2569957
七、联系方式
采购人:广西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
地址: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广西路桥集团总部主楼11楼设备管理服务中心1112室
联系人及电话:李先生0771-2569963
电子招采平台客服电话:0771-3135863
广西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
2023年10月8日